第五章:暮色骊歌

作者注:本章的隐含主旨如下:

你趁着年幼,衰败的日子尚未来到,就是你所说”我毫无喜乐”的那些年日未曾临近之先,当记念造你的主!不要等到日头、光明、月亮、星宿变为黑暗,雨后云彩反回;看守房屋的发颤,有力的屈身,推磨的稀少就止息;从窗户往外看的都昏暗,街门关闭,推磨的响声微小,雀鸟一叫,人就起来,歌唱的女子也都衰微。人怕高处,路上有惊慌;杏树开花,蚱蜢成为重担;人所愿的也都废掉。因为人归他永远的家,吊丧的在街上往来。银链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旁损坏,水轮在井口破烂;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传道书12章1-6节

青春、笔墨、书香、诗歌、友谊、爱情、校园民谣……伴着这一串串明亮的履迹,我看到她走过大二,那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来到1999年的9月。

然而,很快星宿要暗了,雀鸟要叫了,杏花要开了,歌唱的女子要衰微了,人所愿的都要废掉了,尘土要归于地了,未来两年往高处的路上,是谁惊慌了?

当离别的骊歌响起时,我为何竟然察觉她的眼神闪过一丝暮色?

——引子

 

1999年的9月,我的大三开始。

如果说,在大一,我的理想主义开始萌芽,大二,我的理想主义开始繁盛,那么,在大三,我的理想主义却开始走向凋谢。我不知道这种凋谢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从大二结束时就已经临到。

这还得和曹志大哥的交往说起。尽管我去教会并不积极,疑惑颇多,在信仰上没有达到他的期望,但他并没因此而疏远我,相反,他不时向我和Y推荐一些好书,如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等,也会在我们出报纸、办社团时给予很好的建议和指导。

此外,他也是一位非常有人文关怀意识的学长,但或许因为是基督徒的缘故,他的文字不像我那样浮夸张扬,而是充满厚重而低调的气息。每每阅读他的文章,总是受益匪浅。渐渐地,我便视他为自己在校园时代精神的领路人。

可惜的是,曹志大哥大四毕业时没有考上研,最后不得不回家乡的一个电台做记者。那是一个充斥着官僚气和商业化的机关媒体。他不肯写遵命文章,不屑弄新闻炒作,不愿意给上级送礼行贿,结果遭到领导诱逼、同事排挤,生活举步维艰……

得知这一切之后,我非常难过。因为发现这不只是一个特例,我已经目睹不少法通师兄师姐们一走入社会后“理想主义的情怀被现实撞得头破血流”的黑色经历。更重要的是,想到自己不久即将毕业,将来是否也会注定如此孑然的结局,不由得升起浓烈的悲凉气息,进而开始怀疑起在校园坚守理想主义的意义。

因此,在校园里参加一次关于启蒙话题的讨论时,群情热烈之际,我却冷冰冰地问道:“启蒙,启蒙有什么用?不错,我们在这里谈价值、谈意义、谈自由主义理念,都受着启蒙,可一旦离开这里呢?除了继续走学院化道路的极少数人外,大多数散落民间,没有了启蒙语境,便只好斯人独憔悴,荷弋独彷徨,而书生气质又被社会所排斥,连立足之地、生存之道也艰难,又怎样坚持他在校园内的启蒙心态——启己之蒙和启人之蒙?”

大家竟然沉默了。我又将同样的问题带到曹志大哥面前,他回答道:“许多大学生在学校期间也意气风发,可踏入社会不久就被同化得面目全非,其实终是信念不够的缘故,他们的理想主义是热血和激情的产物,而不是扎根于心的信念。单纯的热血、激情一放到复杂的社会,立刻土崩瓦解,这是难免的。真正的理想主义者,应有的不仅是热血、激情、乌托邦冲动,而是一种信念,这种信念是用以支撑他在走出校园后继续的坚持,不管进入体制内,还是体制外,不管进入主流社会,还是民间底层……”

听到他的回答,突然回忆起,曹志大哥毕业后,在生活那样艰难的情形下,还经常从远方给我打长途电话,鼓励我们的社团走学生自治道路,鼓励我们的报纸成为公共交流空间,鼓励我“少说,多做,学着当一根默默发光的蜡烛。”语气中尽是殷殷之盼。当时还觉得他有些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迂腐,现在才明白,为何在外部环境重压时,他仍然能坚持在大学时代就实践着的理想主义立场。因为:两个字——信念!

他的信念根植于何处?无疑来自他的基督信仰,所以才在文章中反复提到福音、罪过、忏悔、仰望:

“我们常陷入“精英”——“俗人”的漩涡难以自拔。但我们不是精英:精英自以为代表绝对真理,到头来不是独裁者,就是奴才。单枪匹马的确做不了什么大事,不过一个人能做点小事,几个人能可做些实事,我们应为民主事业默默做一些扎实的不可逆转的基础性工作,水滴千年石亦穿!我们也不应是“俗人”:十字架上的宝血和真爱的信仰换来我们高贵的品格和纯正的心灵……” “耶稣的宝血洗净我肉身的污秽,感谢主如此宽恕地接纳一个狂妄过迷失过的代罪羔羊。”

可惜,这些文字是当时的我无法体会的。我不由得问自己,既然我无法如他一般信仰耶稣,那么,我的信念又根植于何处呢?

在当时的一篇文章《在路上》中,我这样剖析道:

“支撑我理想主义立场的,只是生活在别处的青春、只是热血沸腾、只是激情洋溢,真正缺乏的却是信念本身。信念靠什么呢?直到现在,我仍在求索。并开始进行一场艰难的精神阅读,关于近现代知识分子心灵史,关于当代人文精神讨论反思的反思,关于朱学勤、钱理群、王晓明、张承志的人格化写作,心中便存着法喜充满的感觉……现在我只做一件事,致力于对自己精神的拷问和赎答,如果,阅读是一种自虐,思考是一种自残,那么,写作,对我而言,是唯一的自救!我将一生以这三者为足印,走在这条寂寞的路上,正如蜡烛成灰也罢,泪干也罢,不回头、不回头、不回头……”

不过,由上述充满精英式悲壮气息的表达方式可以看出,当时我的信念仍根植于自己的“内省意识”,所以才不惜用拷问、赎答、自虐、自残,自救等激烈而决绝的词汇,以烘托出暮色中的寂寞挽歌……

事实上,并不是我一个人看到理想主义的暮色,男友Y也同样在追问相似的问题,甚至比我追问的更早。大二后期,我们一同读了余杰的《给理想一把梯子》,随后,他写了一篇《到何处去》的文章,作为他彷徨的追问,我则写了一篇《到去处去》的文章,作为我笃定的回答。

他写道:

“我转而拷问起自己的种种劣根性,你周围的人是不理想的,你自身也是不理想的……我深深怀疑自己的热血和激情,我惧怕这仅仅存在于四年学院生涯之中,四年之后呢?一旦手握失去制度约束的权力,我无法断指发誓不整人不害人,不贪赃不枉法,不徇私不舞弊,因为我清楚我无法用道德之光去驱走身上无处不在的小,我做不了海瑞,也做不了孔繁森,我无比痛恨那些对下如无尾恶狗般刁悍,对上如去势宦官版卑谦”的官僚,可是,可是,我怀疑这就是对未来的我的刻画!未来!未来!到哪里去?到哪里去?”

我则回复道:

“对于真正把知识分子精神作为毕生信仰的人来说,注定要以崇高来涅磐……关于未来的四条去处,我早已经象志摩一样注定了选择——到去处去。不论去处多么苍凉。”

其实,当时他对人性的认识比我要清醒得多,他能看到自己的“劣根性”,怀疑自己的“热血激情”,我却只看到自己的“崇高”,坚信自己的“知识分子精神”,所以我大而无当的回答并不是Y要找的答案。

可惜,到了大三,Y似乎不再敏感地追问这些自我张力的问题,他开始变得更务实更冷静了,对“未来到哪里去?”的定位日益清晰:找一份稳定体面的好工作,可以让辛苦劳作的父母安度晚年;再找一位温柔贤惠的好妻子,可以为他洗手做羹汤、品味平常饮水室家幸福。

本质上,Y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传统男生,性格本身又比我成熟稳健,他开始脚踏实地的往这两方面发展。

而我则相反,变得更决绝更激烈了。作为一个非典型非传统的女生,我整日关注的就是上述人文反思的问题。我既不愿成为一个“社会精英”,也不愿成为一个“贤妻良母”,却希望成为一个灵魂强大,精神自足的独立知识女性。尤其到了大三时,我的女性主义意识日益强烈,对陈染、张爱玲、安妮宝贝的个体灵魂漂泊气息一见如故,而象波伏瓦这样挑战婚姻制度的女强人则成为我的偶像。

当然,Y也发现我很难成为贤妻良母,也无意成为贤妻良母,我的性格又太浪漫,太高蹈、也太自我,还有些不识人间烟火、不知世道艰难的英雄理想主义。显然,他清醒意识到,他未来的伴侣不会是我。而我早就意识到,我未来的伴侣不会是他。

甚至,受原生家庭创伤婚姻阴霾的影响,我从未考虑过未来伴侣的问题;况且年轻,总觉得有大把的青春还可以飞舞,自己从来就不是对爱情痴迷的女子,而任何男子不过是我生命中的过客。所以,恋爱之初,我就在送他的日记本上写下八个大字:“执子之手,与子携走”。 虽然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仅仅相差一字,但所体现的爱情观却相差万里。

或许,我当时的爱情观中已经浮现出“好聚好散”式的后现代色彩,缘分来了,就认认真真地携手共走一段人生旅程;缘分尽了,就和和气气地分手各奔东西。但颇悖论的是,我当时的爱情实践中仍然寄托着“高山流水”式的古典理想,毕竟这是我的初恋。我很真诚的去“执子之手,与子携走”,虽然,这是一种没有任何责任感为依托的真诚。

就这样,我们日益感到彼此在价值选择和爱情选择上的分歧,于是,2000年寒假返校后的一天晚上,我们非常平静地分手,彼此一致认为,以后做朋友远比做恋人更合适。然后,半伤感半微笑地,在夜色中告别。

我们的爱情是标准的校园民谣式爱情,单纯、朴素、朦胧,但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沉重质地,还不能算作真正的爱情。正是因为我们轻盈地开始,所以,我们才能同样轻盈地结束。

虽然也带着一丝淡淡的伤感。然而只是校园式的伤感而已。就像老狼和叶蓓在《青春无悔》里所吟唱的: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

不苍惶的眼/等岁月改变/

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斜/

人和人互相在街边/道再见 。”

是谁的声音 唱我们的歌
是谁的琴弦 撩我的心弦
你走后依旧的街 总有青春依旧的歌
总是有人不断重演 我们的事
都说是青春无悔包括所有的爱恋
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生的誓言
都说亲爱的亲爱永远
都是年轻如你的脸
含笑的 带泪的 不变的眼

是的,初恋结束了。而我突然也预感到,与初恋相伴而生的理想主义也要结束了。

当时认为,我们的分手,与其说是一种爱情选择,不如说是一种价值选择。不可避免地,我们要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然而, 10年后的我会走向哪里?10年后的他又会走向哪里?

事实上,初恋后期,我就带着某种哀伤,构思了一篇女性成长小说《成年礼》:

一个理想主义的30岁大龄单身女子在现实中碰得头破血流,和父母的格格不入,和单位女同事们的格格不入,和各式各样男人们的格格不入,连身边最支持她的女友自己也因为爱情的背叛而选择了破罐子破摔的婚姻,并反过来劝说她赶快丢掉这份20岁少女式的理想情怀,和大家一样,冷也好热也好活着就好。

在彻底地被孤立后,她终于决定选择放弃自己,从而“成长”为这个时代众多的女人之一。然而,在放弃之前,她还想进行一场告别仪式。

在一个寒冷的冬夜,她前往另一个城市去找一位诗人,也就是她10年前青梅竹马的男友,并准备把自己仍然保持着的处女之身献给他,如同对理想主义,对他当时写过的校园朦胧诗,对他们曾经共同拥有过的白衣飘飘的年代的——一次献祭。在她心里,那个男孩本身就是纯洁的象征,也是她这10年来仍然以身心双重的纯洁来抵御世界的污浊的最后一根支柱。她只是在10年后把10年前该献出的东西返还给他而已。

她为什么非要这样做呢?原来,他们大学时都在话剧社,排演过一出歌舞剧《成年礼》:希腊少女爱斯美拉达因为家境贫寒负债累累,决定在18岁自己的成人礼完成后去当舞女,在典礼举行的那个晚上,她悄悄去了那个深爱着她的纯洁少年阿辽沙的家,蒙着面纱把处女之身献给了他,然后用成人仪式献祭专用的匕首划破了自己美丽的脸,并悄然而去。从那以后,当地出现了一位最著名最放浪最邪恶的蒙面舞女。

她当时演的就是爱斯美拉达,而他演的则是阿辽沙,演的时候还哭了,仿佛头上有一只巨大的命运轮回之手。10年后,她决定在现实中,再一次,扮演爱斯梅拉达。

可惜,现实有时候比戏剧还戏剧,在到他的家后,她与他进行了一场错位而荒诞的谈话:她试图极力唤起他对校园诗歌,对青春理想时代的回忆,而他,根本就懒得去回忆,他只注重当下,是否能有一次旖旎的,暧昧的,异域情调的一夜情。就像他众多的外遇中的一次。

他早就淡忘了他的初恋时代。他以为她的突然来访叙旧只是因为少妇的情感寂寞而已,就像我们这个时代的许多中上流社会女性寻找周末情人一样,就像他自己经历过的那些性伴侣一样。他还在写着诗,但已经脱离诗歌的本质,已经美名其曰:“中年写作”,是一位文化名人,是女人们仰慕的诗歌评论家,是这个时代众多中产阶层知识分子型成功男士中的一个。

她突然明白自己到底错了,她仍然是那个希腊少女爱斯美拉达,而他早已不再是那个希腊少年阿辽沙,她的献祭晚了十年!十年可以改变多少东西啊!她自以为悲壮的祭品不过是他又一个自投罗网的猎物而已,现在,连理想主义式的告别机会都没有了!

在那个纯洁而暧昧的夜晚,这个女子在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丁点理想都破碎了,她开始残酷的微笑:既然迟早都要破碎,就破碎得再彻底一些吧!在破碎之前,破碎。在破碎之内,破碎。在破碎之上,破碎。

一场成人礼开始了,这个陌生的男人的陌生的身体覆盖过来,她闭上眼睛,面无表情。手心里自始至终握着一张发黄的照片,是10年前他和她在校门口的合影。

成年礼结束了,从不抽烟的她点上一根烟,将那张照片燃为灰烬,如同爱斯梅达划破自己的脸。她递给他一个地址,很冷峻地笑:“有空来找我。”然后推门而出,向河边走去……

校园的苍苍夜色中,我将这个没写的故事讲给男友Y听,并告诉他:

“这篇小说最后一句我已经想好:一扇门的轮回中,一个少女走了进去,一个成年女人走了出来。秋。北京。一座风衣在行走的城市。”

他听后很愕然地问:“太残酷了,你怎么会编出这样一个残酷的故事呢?”

是否在我20岁时,就已经预感到校园式理想主义的暮色即将袭来?

然而,暮色中依然有明亮在涌荡。不过,这抹明亮竟然来自基督信仰。

如果说,大二时我对基督教信仰仍是避而远之,那么,从大三起,我居然开始对之发生巨大兴趣。这得益于我意外中读到的一本书——《走向十字架上的真》。

然而论到这本书和我的缘分实在非常奇妙,也多少和曹志大哥有关,他毕业后,我一直想送本书给他作为礼物,因为他也是爱书惜书的读书人,可是送什么书好呢?

在蓝梦书店徘徊良久,突然一本书映入眼帘:《走向十字架上的真》。我立即想起来曹志大哥曾多次向我推荐过此书,还建议我买来看看。我自然是不会看的——一听这书名,一股咬文嚼字的学究气,我就觉得肯定乏味无比。不过,既然曹志大哥喜欢,就送给他收藏吧。于是欣然买了下来跑去送他。

结果他说他已经有了一本,让我自己保留。我自然不会保留这样枯燥的书,赶紧重返蓝梦书店退书。没想到,我偏偏把小票给弄丢了,店员说什么也不给退。我只好悻悻地带着这本自认为“一无是处”的书回到了宿舍。

既然这书似乎注定跟我有缘,姑且看看它到底在说些什么吧。我只好带着屈尊俯就的心情翻开了它。没想到,这一翻,居然使我从此以后的信仰道路开始发生重要的转变。

我向来读书有个习惯,先读作者前言或后记,以了解作者的写作动机是否足够引起我的共鸣。

翻开此书前言,便看到这样的句子:“我只关注一个问题:十字架上的真与我们的在、我们的语境之关系及其在存在论上的相遇。”“十字架上的真不是人构造的真,而是上帝在爱的苦弱和受难中启示给我们的真,是活的真,是关怀个人的存在与非存在的真,对于这种真,需要个体从自身的存在和境遇出发去聆听和践行……”

类似这样富有质感的句子比比皆是,立刻改变了我起初对这本书充满“说教味”的看法,直觉作者一定是个真诚而温情的人,是啊,十字架上的真与我们的在到底有什么关系呢?这也不正是我所关注的么?便立即被这些纤细而柔细的语言吸引住了。

然后再看目录:“人是祈祷的X(舍勒)”、“分担上帝的苦弱(朋霍费尔)”、“倾听与奥秘(拉纳)”光听这些充满隐喻色彩的标题,就让我浮想联翩。于是翻开第一篇《从绝望哲学到圣经哲学》,一口气将正文读了好几页。文章开头便以一个麻风病人用血淋淋的头撞墙的小说来表现一些敏感的俄罗斯知识分子追求生存真实的写照。

舍斯托夫说:“对于置身于自然性、必然性和规律性的命定之中的存在者——人来说,接近如此真理的路,是伴随着哭泣、愤怒、悲哀、诅咒和欢乐与爱情的路,是用流血的头撞一切必然性的铁墙的道路。”

我立刻便想到了鲁迅所宣称的“真正的勇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想到了蔡翔、余杰、摩罗、王晓明、钱理群等人所关注的“刺从中的求索”。非常自然地,这本论述基督教神学思想家的著作就和我之前的人文阅读方向接上了轨,不会象阅读圣经或教义手册那样出现阅读障碍。

不仅如此,更让我振奋的是,这本书因着神性维度的介入,使得人文之路变得更加开阔和敞亮。当一个个基督教现代神学思想家进入我的视野,虽然有些似懂非懂,但还是被这些天才式的哲人大大震撼了。相比之下,我此前所推崇的中国现当代知识分子都显得暗淡下来。在无神论背景下,中国知识分子大多关注的仍是“社会——个体”之间的张力,诸如个体如何从群体性和民族性中挣扎出来?自我如何在强权和功利下超越出来?如何捍卫人性应有的尊严和价值?而这些神学思想家关注的是“绝对者——个体”之间的张力,诸如个体安身立命的根基在哪里?此在的意义源头由谁来注入?生存本体性的虚无黑暗用什么来照亮?

记得阅读过鲁迅《野草》中最本质的绝望和荒寒后,会问自己:就这样结束了吗?然而,看到这些西方思想家同样面对鲁迅式的问题,依然有信靠、有温暖、有盼望,让我大得激励,就像我最喜欢的西蒙娜·薇依所言:“我被抛入了深渊,我承受着重负,我的爱遭到了凌辱,我的生命受到强权的威胁,我的存在受到伤害,尽管如此,我的生命属于爱、正义、希望。”

她何以这样确信?绝不是肤浅的人文理想主义,而是由于神恩这一超验维度的开启,使今生的一切重负变得有意义,于是,我认定我所关注的“终极关怀”问题找到了突围之地——此在与彼岸、肉身与灵魂、卑微与神圣、苦难与荣明等一切悖论性的张力都在基督教神学思想中得到完美的突围。

我这才发现,原来基督教不再是简单、机械而冰冷的“四个属灵原则”,而是如此的深邃、如此的奥秘,如此充满爱与思的激情;上帝不再是圣经里那个爱憎分明喜怒无常的上帝,而是在神圣之爱中隐匿和敞开,借着苦弱十架与每个个体在生存论上相遇的他者;人也不再是圣经里充满原罪只有被动等待救赎然后不断改邪归正的人,而是在上帝之光照彻下敞开自我的在者;

我本身就是一个感受性比较强的人,听到这样充满诗意的阐释,自然非常认同——曾几何时,我觉得自己无法进入教会的语境,正如教会无法进入我的语境。觉得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路径。当我无法从“命题式真理”中喜欢上基督教时,刘小枫倡导的“相遇式真理”让我对基督教信仰“一见钟情”。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便常常捧着这本书阅读,其实作为一个20岁的年轻学生,我的知识结构和生存体验都相当的有限。所以,我无法对这本书进行学理上的系统把握和冷静分析,只是觉得,这些文字充满汪洋恣肆的激情,直抵心灵深处,所以长久地沉浸在他们的激情里面或叹或悲。

当然,我最感谢的就是这些基督教思想家的介绍者——刘小枫先生。从某种意义上说,当这些思想家充满激情地阐释信仰时,他则充满激情地阐释着这些思想家。而且,刘小枫的语言非常独特,既富有古典的忧伤情怀,又弥漫着后现代的呢喃气息。所以,单单是他的文字感觉就足以让我为之迷醉,从此,我便牢牢记住他的名字,并到处打听和搜寻他的其他作品。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刘小枫始终成为我心中挥之不去的一个情结。

因着刘小枫,我重新对基督教信仰产生了好感,于是,大三时,在停止了一段时间的聚会后,又继续去张老师家参加聚会。会后,便拿着那本《走向十字架上的真》向弟兄姊妹推荐,然而回应寥寥。

一位学姐很尖锐地说:“刘小枫是文化基督徒,看他的书没什么好处。我们的信仰是生命,不是神学!”我一愣,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文化基督徒这个概念。暗暗想,信仰是生命,不是神学——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呢?怎么分辨呢?不管怎样,听到别人如此蔑视我的偶像,心里很是难过,就不愿意再表达自己的感受,甚至产生抵触情绪:怎么能说刘小枫的书就不是生命呢?我从他的书里体验到的是那些充满激情和挚爱的心灵在向我的生命说话,相反,倒是这些正统基督教教义、使徒信经、教理小问答才是冷冰冰的神学呢!就这样,我日益亲近刘小枫,也日益疏离正统教义。

其实,我对正统教义的偏见和师姐对刘小枫的偏见是同一个道理。如今,我重新回顾师姐的话,能够明白她是为了提醒我,在对正统神学的认识不够扎实之前,先接触刘小枫之类的新派神学容易出偏差。但在成长过程中,个体与某类书籍的契合似乎是必然的。当时,无论我的性格倾向,还是我的关注焦点,注定要从刘小枫充满处境意识和时代感的生存论神学开始起步。更何况,在90年代末仍然比较封闭的情境下,中国学人接触基督教神学多是从刘小枫的译介开始。在致力于神学本土化的过程中他算是一位当之无愧的先驱者。所以,能在大学时代读到他的书,我心里至今充满感恩。

当然,我也会想到另外一个问题,为何我读了刘小枫的书,仍然没有真正重生得救?是因为刘小枫的神学思想不够“正统”,对我产生了误导么?不,公平地说,刘小枫的书一直在尝试将人带到神圣的上帝之道面前。

所以,问题不在刘小枫,而在于作为阅读者的我,我是否真的愿意“尽心、尽意、尽性、尽力”地去追随他书中那神圣的上帝之道,是否真的愿意像微依那样去高贵的活着,不管付出多大代价?也许我本质上是以自我为中心判断善恶的人,而不是以上帝之道为中心判断善恶的人,甚至是用上帝之道来美化圣化自我的人。然而,真正等我觉察这点,却是几年后的事。

我说自己并不是一个以上帝之道为中心的人,这并不是自谦,事实上,在大三开学时发生的一件事就足以证明,我的言行有某种奇怪的断裂,但我并不自知。

那时,新的《《峥嵘》》筹又要出刊了,但我却发愁办报资金还没有着落,怎么办呢?看到来来往往去上课的大一新生,我突然想出一个高招:卖教参。原来,大一新生进校时几乎人人都要准备一本教参用书《大学英语精读参考指南》,我无意中打听到,如果在学校附近的书店买,零售价只能打九折,而如果到海淀图书城去买,批发价可以低至六折。我灵机一动,决定批发一车书回学校,再以八折卖给大一新生。

事前,我每天晚上到大一新生的宿舍进行推销和征订。由于是第一次卖书,出于信任或说出于幼稚,我没有按照惯例向新生索要押金。看到购买者还挺踊跃,我便租了一辆车将书从海淀图书城运到昌平。然而,没想到,不知谁走漏了风声,另一社团闻此“商机”,也如法炮制,但他们给出的折扣是七五折,新生们自然是趋之若鹜了。反正他们也没有在我这里交定金,只是登记了名字而已;所以,等我将书发送出去时,很多人居然摇头说不要了,有的还振振有词地说我不够经济头脑。书没卖出去,反倒受了一肚子气,我既后悔自己当初太傻没收定金,又怨恨他们怎么可以如此出尔反尔?每当拖着疲惫的脚步空手而归时,我简直到了出离愤怒的地步。

又加上我们大三老生住在四层,大一新生住在五层。每天中午,就听得楼上乒乒砰砰框框当当的,有时连天花板都被震响,我们被这些噪音吵得无法午休,室友曾跑到楼上提醒过他们,也曾用扫帚敲击天花板以示抗议,但仍然无济于事。我也曾写了一篇委婉的告示贴在五楼楼道口,但还是徒劳无功,于是,我便再次变得怒火中烧。

愤怒之下,我决定采取报复手段,教训教训一下这些小家伙们,于是奋笔疾书出了一篇《进化时代》,将大一新生巧妙地口诛笔伐了一通。罗列的罪状一大堆:不顾诚信;知法犯法;自私自利等等。结果,再次在校园中激起了强烈的反响。

这大概是我大学时代写过的唯一一篇泄愤文字,如果只读文字本身,一定会以为作者是一个义正辞严、语重心长的学长,但我很清楚自己当时的动机,不过是借公理报私仇而已。心里毫无宽容,只有怨恨,但仍然摆出一副表面公允的姿态。更重要的是,当我罗列这些大一新生的罪状时,我却没有意识到自己也同样有这些“罪状”——

我说他们不顾诚信,其实我何尝不是如此?常常在逛街时看到一件喜欢的东西,便口头答应老板过几天来买,但事后却并未履约,倒也心安理得; 我说他们知法犯法,其实我何尝不是如此?常常拿着其他同学的月票去坐车,也并不觉得羞愧;我说他们自私自利,我却比他们更自私自利。当时,虽然卖书的整个流程是我独自操办的,但我却是以社团名义开展的,所以最后的收入理应当全归于社团名下,但事实上,我大部分交给了社团的师弟师妹,让他们去出报纸,却私自截留了一小部分放到了自己的腰包,大概有几百元左右。我当时不仅不觉得这是不义之财,反而认为自己劳苦功高,理应得到一些回扣,其实,这和那位孙同学挪用公款有何实质性差别?

总是这样,严于待人,却宽于律己;总是这样,轻而易举看到别人眼中细小的荆棘,却看不到自己眼中巨大的梁木。总是这样,进行“举世皆浊我独清”的自我美化,却不知自己其实已经浊如泥水。

当然,也不能轻易说当时的自己毫无良知,总的来说,我极其不愿做让自己良心不安的事情。但问题是,良心其实是非常主观的东西,那么,谁来为我主观化的良心客观地立法?立法者既不是一种在我之外的社会公德——我一向不屑于什么伦理道德,所以道德约束不了我,也不是一个在我之上的绝对他者——我仍然不相信有上帝存在,所以上帝也约束不了我。所以,立法者仍然还是回到我自己,更确切说,是我自己的主观好恶——用后现代术语来说,审美就是我的道德。

比如,我的审美并不觉得,自己不履行诺言是恶,自己用别人的月票坐车是恶,自己在文章中说一些小小的谎言是恶,拿一点小小的回扣是恶。做这些事情不会让我的良心觉得“不安”,不会让我的审美觉得“不悦”。那么,什么才会让我的良心不安,什么会让我的审美不悦呢?应该是“被世俗化”、“被平庸化”、“被物化”等不能保持理想主义激情的事情吧。 由此看来,我是以我自己主观色彩极强的“良心”和“审美”来评判是非善恶,客观善恶问题竟然被合情合理地转换为主观好恶问题!

不过,21岁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种分裂。

然而,很快,我就感到另一种分裂。一种让我的良心不安、审美不悦的分裂。那是在大三即将结束之时。

快到大四了,大家的紧迫感突然而至。很多同学都准备考研,但我从未想过。那时,我的理想仍是做一名法律工作者,以实现入学时“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的誓言。正好2000年7月,学校组织我们这些准大四学生到各地法院实习。于是,当大部分同学放弃实习留守校园备考时,我却积极地报名去山东省日照市某法院行政庭实习。

选择日照的原因很简单,昔日在法通社的潘丁师兄毕业后去了那里。我们一直书信往来,却很少有见面的机会;选择行政庭的原因也很简单,自从我大一暑期到报社做社会实践后,便意识到,对于中国老百姓而言,最难执法的是民告官的问题,自己如果想以后为弱势群体做一点事情,就得在法院行政庭好好学习司法流程。然而,当我一腔热血地跑过去,才发现现实和理想完全不一样,令我大失所望。

上班呢,就是翻一些无关痛痒的卷宗。我倒是很想看看真正有价值的卷宗,但大部分民告官的卷宗都年复一年地被积压起来,一个驳回上诉的批文就使这些冤案永无昭雪之日。有一次,一位老人到法院来告状,他带着浓重的乡下口音,说话也是不太连贯,法院的人便露出厌恶而漠然的表情,也懒得理他。而我看老人大热天老远赶过来怪可怜的,就倒了一杯水给他,没想到,竟遭到法官们的嘲笑,认为我太学生气,对这种刁民根本不值得同情。我一下子给愣住了。后来,这样的情景越见越多:那个在法院门口撕心裂肺地哭了一夜的女人,那个被法官大人们呵斥来呵斥去就差点下跪的老伯……

下班呢,则得常常跟着法官们去赴宴,设宴的都是日照某局某所的政府官员,为的是请法官们摆平某些案子。席间,还得向诸官员诸法官频频敬酒,自己也得频频喝酒,甚至还有官员叫我们女生唱歌助兴。山东人的规矩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有一次,我被迫喝了13杯,吐得不行,觉得这种围着“轮子转、盘子转、骰子转”的生活太可怕了。

更让我失望的是那位潘丁师兄,我明显感到他生存的分裂状态。一方面,自从被分配到这样一个无人交流的地方,他在孤独中最大的乐趣就是和法通同仁写信,凭吊昔日的美好时光。所以当我们这些师弟师妹远道而来时,他非常高兴,在他那个开满海棠花的安静小院子里,他跟我谈文学、谈音乐、谈艺术、背着他自己在大学里写的诗歌《不死鸟》,激情满溢。他又常常花重金请我们到饭店吃饭、到海边游泳;也非常重义气,遇到谁有困难,总是倾囊相助。

但另一方面,他却又在那些觥筹交错的社交场面上插科打诨、嬉皮笑脸、甚至不客气的说,还有些声色犬马。我也知道,象他这样一个性情中人呆在那样一个官僚机构,心情实在是太压抑了,所以常常喝得酩酊大醉以借酒消愁。但有一次,一位老农过来找他办案,竟遭到他极不耐烦的呵斥。我很震惊,对那些官员逢场作戏也就罢了,怎么能够对普通老百姓也来这套官僚作风?于是,当场就责问他怎么能这样没有同情心。他反倒批评我太鲁迅了,老是忧国忧民,戾气太重,应该学学周作人的审美生活艺术……看到热情和冷漠、真诚和世故、理想主义和玩世不恭同时鲜明地集中在一个朋友身上,我的心情非常难过。

但最让是我失望的还是我自己。或者说,我体验到的不仅是社会的幽暗或他人的幽暗,更是自身的幽暗。短短一个月,我就发现自己也在迅速地蜕变,在日记中,我这样描述道:

我没办法,一点办法也没有。每天做着身不由已的事,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过着行尸走肉猪一样的生活,也曾试过要澄清事实,伸张真相,但换来的只是法官们的嘲讽和同伴们的反感:”你怎么这样书生气?””一百年后,还会权大于法,现在生存都不容易,能混口饭吃就不错了。””较什么真?顶什么用?不过如此而已。”我想,的确不过如此而已,激情与热血一点点死掉,麻木不仁的眼与漠然无情的心一点点生长,融入到众人中的我,感觉很好,很好。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自己是个多可笑的人,是的,从大一起,我就以全部的身心投入到写文章、办社团、出报纸中,自以为自己多么理想主义,这次实习终于让我清醒:校园里的理想主义跟水仙花似的,一点风吹雨打就枯了蔫了折了,不堪一击!不名一文!

八月,实习结束,我带着满身心的尘垢回到学校。那天,又听到了广播台久违的淡淡的古乐,又闻到了宿舍楼下久违的郁郁的花香,又看到了低年级孩子们久违的干干净净的脸,我顿时热泪盈眶,觉得这些才是我想要的,本以为丧失掉的感受力与想像力又重新回来了。心想:看来,我不是一个适合在真实世界里生活的人。那么,还是继续留在我的梦游世界中吧!

于是,我决定考研,暂且留在校园继续梦游。

2000年9月,我的大四开始。

由于这次去法院实习的黑色经历对我打击太大,我不再对“法制救国”抱以幻想,又幼稚地认为,法律不够浪漫,不够接近个体生命本身,而我迫切需要像飞蛾一样,拥抱某种可以点燃我生命激情的职业或事业。所以,就像鲁迅先生年轻时“弃医从文”一样,我也决定“弃法从文”。

恰巧,回校后认识了一位在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读研一的师兄,他去年参加过考试,告诉了我很多经验之谈。也正好,此前我一直在关注1994年王晓明先生发起的“人文精神讨论”,广泛阅读各位学者的争鸣文章后,发现有位首都师范大学的陶教授的观点最为平衡全面,很让我心悦诚服,便专门买了他的一本《社会转型与当代知识分子》。我从师兄处得知这位陶教授今年也招文艺学方向的研究生,便毫不犹豫地定下我的考研大计了。

回校后第一周主日参加聚会,正好那天讲道的主题是苦难与信仰的关系。我因为实习遇挫,便问了很多关于苦难的问题,清风姐则用王尔德的诗回复道:“虽然我们置身于苦难之中,但我们依然仰望星空。”这句话极大的触动了我。

于是,当天的日记中。我写下在实习期间“自甘堕落”的认罪与忏悔。这也应该是我接触福音一年半以来第一次认罪与忏悔。不过,尽管文字中频频出现“主啊,赦免我,原谅我”的祈祷之语,但更多还是一种“三省吾身”式的自我祈愿,我依旧相信靠自己有洗心换面、革故鼎新的能力。

因此,当这一年,也就是2000年的12月24日,有生以来第一次参加圣诞节福音晚会时,我还是没法接受耶稣基督为我生命的救主。不过那天晚上还是让我印象难忘。那是一个大雨之夜,我们从昌平赶到市里时,晚会已经开始很久了,我坐的位置又靠后,人来人往,乱哄哄的很嘈杂,我根本没办法将注意力集中在节目上,更谈不上圣灵感动了。到了最后,牧师开始做决志呼召,许多人都站了起来,整个会场气氛热烈而激动,坐在我前面的两位女子居然抱头大哭起来。年长的女子一边哭一边对年轻的女子说:“太好了,太好了,我为你祷告好久了!感谢主!”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如此戏剧化的场景,我简直目瞪口呆!

返校的路上,雨还在继续下着,想到圣诞晚会上牧师反复强调的“神是爱”,我用手指在迷朦的车窗上写了一个“爱”字,不禁迷惑了:爱到底是什么呢? 

或许是为着理想主义而考研的缘故,整个复习期间,我的心态都比较平和,还写上“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作为座右铭。那时候,与郭锐成为考研好友,彼此占位,彼此督促……后来我将这段考研经历写在纪实散文《恋曲2000》里。

直到2001年1月12日,考研的前一天的黄昏,我坐在图书馆里,望见外面的雪和阳光,听见他们开始破碎的声音,我突然再次陷入不安的预感里,预感到我的理想主义即将临近落幕,于是伤感地写下《当一种光与一种光相遇》:

当一种光与一种光相遇
当雪与阳光相遇
当银色的大地的光
与橙色的天空的光
相遇

少女的雪的白面颊
红了
少年的阳光的金色眼神
暖了
橙色的大地的光
银色的天空的光
相爱着的光

可是雪开始哭了
于是阳光开始慌张了
不停流泪又不忍给他看到的雪
不知所措又不敢为她擦泪的阳光

为什么
那样婴儿般初生的雪
会在阳光的亲吻中
迅速地死去
又为什么
那样天使般年轻的阳光
会在雪的死亡中
迅速地老去

雪葬在哪里
哪里的阳光
从此就
白发苍苍

为什么雪化后
阳光一下子红起来
是给哭红的
那么长那么长的泪水
从云上流到草上
流成春天
春天有点咸

放下笔,突然间,我明白有什么东西要结束了,考研生涯?大学时代?还是青春?我想,我不得不想——是青春。

是的,是青春。考完研后,仿佛所有的青春激情都在考研这最后一搏中都耗尽了,我陷入到一种迷茫的虚无感里。此前我给考研注入太多形而上的意义,以为只要考上,就能过上一种牧歌般诗意的生活。但实际上真是如此吗?记得当时天天抱着一本《 走向绝望的深渊——克尔凯郭尔的美学生活境界》冥思苦想,此书很尖锐地拆毁了有关“美”的乌托邦神话,让我再次感到无路可走。

所以,当3月一个风沙很大的午后,师大的师兄打来电话告诉我,我考上了,而且是总分第一时,我竟然没有什么惊喜之情,反而有一种幻灭和断裂之感。毕业前夕,我在法大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生活在别处》中,我很真实地剖析了当时的心路历程:

可以说,考上研的一段时间竟然是我四年里最为痛苦的日子,我曾给坚信的“美既意义”的价值观遭到可怕的幻灭和断裂,我不断地反省自己这四年——即使是此时此刻写此文,我也是充满矛盾的。

一方面,我还在对所谓的美、舞蹈、诗意化、艺术至上恋恋不舍,沉迷其间;另一方面,又知道这只是我在真诚的虚伪罢了。我的唯美只是一种伪美。四年来,我口口声声说爱人,但我何尝愿意躬身抱慰真实生存中的不幸和苦难?我口口声声说艺术,但当看到自己内心深处一些潜伏着并显露过的阴暗面,如骄傲自大、放纵自得、卑劣无耻、淡漠无情等不仅不艺术,反而极丑陋的地方,我何尝不是忽略过去或为自己的自私找各种理由吗?

除此以外,这种痛苦来自于美的价值虚无,仿佛一个相信沙漠中有绿洲的旅人,终于走到绿洲面前,却发现是海市蜃楼,而沙漠仍是沙漠。考研仅仅解决了我的理想和现实的矛盾(个体与社会),却未能解决我的存在与虚无的矛盾(个体与自身)。前者,能考自救,可后者呢?

当我发现我为自己注入的意义仍要“出于尘土,归于尘土,一切都是虚空,一切都是捕风”时,我开始彻底的绝望。任何一种美学生活观都是绝望,每一个过着美学化生活的个体都处在绝望中,不管他意识与否(克尔凯郭尔)。真的没有出路了呵!

我们,这一群敏感又迂拙的人看到了这个世界的无意义,却又试图靠自己给这个世界注入各种意义:比如相信“真”、相信理性启蒙、相信人文精神、相信个体的完善、相信自我的超越、相信美或诗人是世界之光,但这些可能吗?可行吗?尤其,具有绝对意义和终极价值吗?这种注入本身是否就是虚妄的,我们靠什么来拒斥和确信?一种自己想象出来又不能永恒的意义吗?在面对死亡的恐惧和战栗面前,哪里才是我们生命的故乡?哪里才有我们存在的根基?哪里才得着我们今生的盼望?

福音传来,我才真正明白刘小枫先生为何从诗化哲学走向诗化神学,十字架的真,是道成肉身的真,是高于爱,高于善,也高于美的真。一代又一代追求审美主义的诗人来了又走了,诞生了又自杀了,诗人是世界之光吗?不,他们更多是世界上寻找光的旅人,却没有寻找到那光,因为离开了神就必须进入世界的黑夜——不论他是不是诗人。

张守东老师在我对美执迷不悟,深信不疑的时候,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你也许看到窗外秋虫唧唧、秋风瑟瑟,觉得这样很美,可其实,窗外正一片漆黑,你即使采摘到一路的鲜花,也走不出人生的黑夜。”只是,只是如今我才明白……

然而,是应该有真正的白天的,因为,神说过,要有光,于是,便有光。

从此文可以看出,其实,神的光已经深深临到,让我敏感地意识到自身之罪和启示之需,而且,里面很多诚挚的追问确实触摸到福音的根基,虽然,这种信仰意识很模糊,这种信仰追问也很模糊。最大的拦阻是我还不肯轻易放弃自救之心——以审美的方式自救,甚至,借上帝的名义自救,比如走向所谓的诗化神学之路。虽然在此篇文章里又深深怀疑这条路行不通。这成了我在张力中的焦灼,在矛盾中的痛苦。

“然而,应该有真正的白天的”——我当时真正完全相信这一点吗?

十一

无论如何,当时的我是真诚的在相信“信仰”,所以也极为希望能有更多师弟师妹相信“信仰”。尤其临近毕业这段时间,自知在法大的日子已经不多,于是我非常积极的传福音——虽然我所传的未必是真正的福音。

正因为自己走的是一条关注个体化相遇的信仰道路,所以,我也会倾向一种个体化相遇的叙述方式来给校园里的孩子——那些比我们这一代心灵更纤细敏感,立场更边缘化,怀疑也更彻底的孩子传讲信仰。

比如,我只要看到哪位师弟师妹在阅读哲学书籍或有什么心灵困惑,便非常热情地跟他们探讨信仰问题。我基本上都是从生存论维度入手,先谈存在中人本质的虚无,再谈虚无中对永恒的渴慕,接着谈渴慕中自上的仰望,最后谈仰望中自下的救赎。

我把这一路径称作“自下而上的人文之手与自上而下的神圣之手的相遇”。虽然,这不是真正全备的福音,但在2001年,我对福音最真切的体验只能到此为止,所能传讲给别人的也只能到此为止。不过,见很多师弟师妹听得心有戚戚,我便更热情地将刘小枫、高全喜、薇依、克尔凯郭尔等人的书借给他们看,然后,自己也和他们一道继续寻索。

惭愧的是,受刘小枫的影响,我在传讲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做“文化比较”。那时正在看《拯救与逍遥》,该书借着屈原、陶渊明和荷尔德林,曹雪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中西诗人的比较,对中国传统思想作出了很多批评,而我自己对这一领域的了解也非常肤浅,于是,很自然就接受了刘小枫式的批评。

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我常常对师弟师妹们说:“儒家提倡天人合一,内圣外王,认为人皆可以成尧舜,这是一种人本中心主义,对人性过于乐观,缺乏对超验维度的关注,只有乐感和德感意识,但基督教则充满罪感和爱感意识;佛家主张四大皆空,万象皆幻,认为世界的本质是虚空,这是一种价值虚无主义。但基督教则认为世界的本质是实有,有情有爱的世界……”在这种比较下,我的言下之意自然是基督教思想优越论了。

今天看来,我这种比较是非常可笑的,孔孟固然讲天人合一,但很强调人与天之间的界限,并非妄自尊大,而且也不缺乏基督教所谓的“罪感和爱感意识”;同样,佛家固然讲四大皆空,但这里的空也并非简单等同于现代哲学中的虚无概念。我传福音中描述的儒道佛精神早已不是真正原初的儒道佛精神了。当我把西方近代人本主义的思想加诸于儒家,又把西方近代虚无主义的思想加诸于佛家,然后向已经被现代性歪曲的儒道佛精神开火,以为这样就可以证明基督教的精神优越性,扫除福音之路上的本土文化障碍。其实,这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是不公允的,也是不尊重的。基督教神学思想固然需要本土化,但未必意味着要同时将传统汉语思想“西方化”——这是真正的福音吗?

所幸的是,我并没有成为一个反本土文化传统的基督徒激进分子,大抵还是因为我自小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尤其是对传统文化经典文本情有独钟。只要翻翻《论语》,就会被孔子的谦卑所感动;只要翻翻《只缘生在此山中》,就会被佛法的慈悲所感动;只要翻翻《唐诗宋词元曲》,就会被字句中细腻的生存体验所抓住……事实上,在我后来的认信经历中,普遍启示反而逐渐把我引向特殊启示,就像吴经熊先生的信仰见证《超越东西方》中所言:“在众光之中,我见到上主的光。”

十二

不过,就在我给他人传福音时,一个尖锐的问题却摆在我面前:我应该受洗吗?

由于即将离开母校,张老师就问我们这些毕业生要不要一起受洗。郭锐、华辰银、翟运松等几个朋友都决定了,只有我仍然犹豫未决。心里最根基的那个问题:神到底存不存在,我仍然没有完全的把握,怎么能轻易受洗呢?

记得受洗前夕我还问华辰银:“我觉得基督教和其他宗教没有什么区别,不都是教导人行善修道吗?”而才参加团契没几个月的小华居然已经很有护教头脑,坚定地回答我:“表面上一样,实质上完全不一样,基督教不是叫人做好人,而是拯救罪人。”什么好人罪人?我听的还是一头雾水。那时候我对教义的分辨毫无兴趣,还是觉得正统基督教太抽象,无法融入。

虽然心里有诸多问题,却觉得自己听了2年多的道都成老慕道友了,大部分赞美诗也都会唱了,还不受洗,似乎也对不起团契,又加上朋友们的怂恿,终于决定受洗。而且颇浪漫地遐想,受洗那天,当牧师将我的头缓缓按入水中时,圣灵也许将如鸽子般降下,让我醍醐灌顶,皈依真如吧。

2001年5月17日黄昏,我们一行人来到十三陵水库,并在水中受了洗礼。礼毕,大家面对山光、水色、夕阳,一首接一首的唱赞美诗,很多受洗的弟兄姊妹感动得都哭了,可惜,我却几乎没什么感动,便很是沮丧,为何圣灵没有感动我,让我体验到圣灵赐予的新生命呢?

在这种沮丧之中,我告别了法大。

如今重新回忆受洗情景,并非圣灵不在场,而是因为自己的罪感意识还是不够强。我始终将自己视为“真理寻求者”,而非“罪人”——要承认自己从理性到情感到意志都“全然败坏”,实在太难了,也太不符合我的审美人性观了。

更何况,整个大学期间,我都几乎处在“象牙塔”内一帆风顺的生活中,很难暴露和洞察自身的罪性。我还没有经历过塔外的生活本身——真实的、世俗的、沉重如叹息的生活本身这一维度,所以,只能从精神资源的维度,来寻找于神相遇的可能性。

许多年后,再回首,才发现,这个纬度的切入虽然不能完全带我走向个体认信,但却是前一纬度的必要张力。在学校期间对基督精神的寻找与认同,能使我们在走入社会后对自己的生活状态不断质疑和反省,并保持真诚和敏感的心,对真正的认罪悔改起到铺路的作用;

但另一方面,在真诚的追求真理的路途中,又很容易高举自己的理性、悟性,产生精神上的优越与自义,骄傲与独断——那怕是不知不觉的。这种不肯放弃自救的强力意志使得很长时间内,我无法在真理本身面前谦卑俯伏下来,承认自己本质上的虚弱和欠然。承认人的尽头,神的起头。

不过,福音本不是一劳永逸的一次性事件。即使愚顽骄傲如我者,神也未放弃,在接下来的研究生阶段,继续在真实的生活中不断光照我,直到我最终走向彻底认罪悔改的那一天……

十三

关于法大,我到底留下了什么记忆?作为中国最高的法学学府,从它的历史沿革到现今概况,无数的宏大事件,足以写成厚厚一册。然而,这些对我来说似乎太抽象,也太繁华。

我只能以自己真实的经历来描述某些与法大有关的记忆。聚集起来,既不是法大的自由民主精神,也不是我年轻时代追求的人文理想,而是我在法大实实在在的成长。我深深相信在法大的每一步成长故事都不是徒然的。在成长中,我们会与又真又活的那一位神单独相遇,再次相遇,并不断相遇。

如果说,未进法大前,我的成长脉络中暗色的脉络远远大于亮色的脉络,那么,到了大学后,暗色的成长脉络越来越淡。随着对原生家庭和应试教育的疏离,我外部的成长空间变得如此自由——我可以自由地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办社团、出报纸、写文章、阅读自己喜欢的书,包括自由地考研;这种自由使我曾被扭曲的生命一点点健康起来;

与此同时,亮色的成长脉络越来越深。大学时所阅读的书籍:无论人文书籍还是基督教神学书籍,更深地拓展了我的理想主义情怀;大学时所结识的友情:无论“法通”师兄师姐们的接纳还是《峥嵘》师弟师妹们的支持,包括初恋的那段校园式爱情,都更深地给了我心灵的温暖,善恶美丑的对比力量在我身上发生了明显的转化。

所以回顾我的大学时代,真是需要特别感谢神,虽然我此时并未认识神,但神却认识我,祂的恩手早已覆庇在我成长的亮色脉络中,11年后的今天,我再审视,那些阅读过的书籍,那些相遇过的友人,不都是神在我成长之路上设立的恩典吗?就像泰戈尔所言:“天空没有飞鸟的痕迹,但它已经飞过。”

然而,成长中那条暗色的脉络从未彻底消失,或者说,外部环境的幽暗消失了,而我自身内部的幽暗反而开始凸现:我的世界观仍有无神论的根基,人生观仍有适者生存论的底色,价值观仍有精英论的气息,婚姻观仍有婚姻黑暗论的阴霾。从我大学时的文字,我大学时的某些生活细节上都能看出,我的生命并不是和谐的,整全的,我的品格仍有许多的悖谬和残缺。成长的亮色脉络中,无论书籍的净化,还是友情的温暖,都不足以彻底熄灭这种自身内在的幽暗。

什么才可以彻底熄灭这种内在幽暗呢?这正是大学毕业后的我将要追问的……

第五章:暮色骊歌》上有10个想法

  1. 虽未见面,想念书琴姐,最近常来在读你。“让我(书琴)感动的是,她(胡茵梦)能够如此真实地审视生命中那些挣扎、那些错误、那些成长的疼痛,因为面对真实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更让我感动的是,她虽然推崇新纪元运动,但并不以“得道者”自居,相反,她还是很诚恳地坦言自己的很多困惑和矛盾,即使在全书(胡茵梦的自传)的结尾,她仍不回避生命中还会遇到各种问题。所以,我看到的不是一种主义和学说,而是一个在用心行走的个体生命。所以,当我在此书中与她相遇时,不是一个基督徒与一个新纪元运动的人士相遇,而是一个个体生命和另一个个体生命的相遇”。的自传。

  2. 姐姐的文章给我很大的启示,鲜少看到这样的自我剖白与切切追寻,是的,做光不是彰显自己乃是引人进入真正的光明!为你,为你全家祈祷,愿彼此有更多的亮光,照亮周围!

  3. 跟踪你的自传到第七章了,读到废寝忘食。感谢主!这么好的见证。期待续文。两个孩子的妈妈一定更幸苦了,保重!加油!!!

  4. 小鱼,箴言出生了吗?你们都好吧?

    我是晟源,就是3月给你们送盘的那个。

    愿主祝福你们。

  5. 原来鱼姐来过日照 还去海边玩过啊。

    下次回去,我得访问下鱼姐实习过的单位,思念一下鱼姐的足迹 哈哈。

  6. 从<生命季刊>上读到你的文章,追踪到你的网站. 很喜欢你的文章. 你是一个诚实的基督徒,一个有文采的作者. 继续努力, 用你的文章吸引更多人归主! 嗯,还想说,主狠恩待你,你的婚姻很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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